自二月一日起,下列戶籍登記開放異地辦理 :1、認領登記。2、收養登記。3、出生登記。以上三種登記民眾可提憑相關證明文件後,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,不限戶籍地戶政事務所。※上開登記如有渉及換證者,為便利民眾,可併案同時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(攜帶二個月內二吋照片三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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